索引号 | 11100000000125815n/2024-05270 | 主题分类 | 热点问答 | 发文机关 |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| 有效性 | | 标题 | 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企业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开业登记操作? | 发文字号 | | 发布时间 | 2024年7月8日 | 关键词 | | 废止时间 | |
|
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企业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开业登记操作?
发布时间:2024-07-08 15:37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
字号:[大][中][小] 打印本页 下载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
1.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纳税人,法人收到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的短信提醒后,进入登录界面,选择【企业业务】,输入企业税号、法人身份证号、初始密码,点击登录按钮。
2.进入界面,系统会自动弹出【关于电子税务局“新办智能开业”的通知】,纳税人可勾选是否签订电子送达协议,是否立即使用发票。
3.点击【关于电子税务局“新办智能开业”的通知】下方的【我知道了】按钮,确认开业。系统自动弹出【开业登记告知】,界面展示全部登记信息:基础信息、联系人信息、注册投资信息、机构信息、扣缴登记、应申报税费种、票种核定信息。对于选择立即使用发票的纳税人,为纳税人核定数电票票种并自动赋额,实现开业就能开票。
4.纳税人点击【开业登记告知】页面的【新办事项】按钮,可以对银行存款账户备案、三方协议签订、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、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进行办理。
|